第B1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3-04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2022年度提前执行。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该规定。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禁及回购事项

  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756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14.928元/股调整为14.72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29.585元/股调整为29.378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1月9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12月5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11,344股。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份已办理完回购注销。

  (二)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 196,806,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派现金红利23,026,344.00元(含税)。并于2023年7月7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购买控股子公司 Investigo Limited 37.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AP,向关联方Fulfil(2) Limited购买其持有的Investigo37.5%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Investigo 6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其100%的股权,详见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截止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交割完成。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