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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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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58         公司简称:腾龙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学真主持,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超主持,出席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上半年,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24日,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龙股份”、“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2.2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4,316,296.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088,018.6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28,27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投资期限

  自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已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腾龙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58         证券简称:腾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龙股份”)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39号)核准,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12.24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555,2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4,316,296.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088,018.6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228,278.1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6日全部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1,557.91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用于现金管理余额8,500.00万元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余额9,0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实际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3月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8月2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编号:2023-0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含本次),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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