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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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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天润乳业出售所持新农乳业97.435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于2023年5月完成,新农乳业自6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3—041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资产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3—04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3—044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讨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249,525.48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减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3年1-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2,249,525.48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42,249,525.48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3—04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核销资产1,867,413.07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控管理办法》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下列资产进行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资产减值核销的审批程序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资产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各项资产状况,可以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主要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本次资产核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宜。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资产核销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核销资产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议案。

  七、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相关资产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当前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3—043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匡玉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匡玉峰先生具有较强的管理和业务理论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违反《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匡玉峰,男,汉族,197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临安千秋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市场部,保障事业部员工、副部长、部长,电子商务部部长、商务企划事业部部长、运营总监,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援疆)、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3-046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11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及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10:00至20:00

  (二)登记地点:新疆阿拉尔市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二)会务联系人: 张春疆            蒋才斌

  (三)联系电话: 0997—6378567     0997-6378568

  (四)传真:0997—6378500

  (五)公司地址: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

  (六)邮政编码:843300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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