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3-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以上申请授信最终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视运营资金实际需求在额度内使用。本次授信及授权期限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号)。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定期存款、定制专属产品等保本型低风险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号)。

  3、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号)。

  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决定共同整合现有广电有线业务并以该业务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号)。

  2023年5月24日,深圳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整合广电有线业务资产(含负债)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号)。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育民(代行董事长职责)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