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384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29,797股,自2023年3月8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1)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4月10日的总股本73,262,3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6,631,198.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份数量为36,631,1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3)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3年5月25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的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四)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昆山维康电子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后昆山维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1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及2023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五)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收到朱英武先生关于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辞职报告,朱英武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朱英武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化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2023年6月25日,公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戴喜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戴喜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六)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衡阳维峰事项进展

  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在衡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计划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100%出资额。2022年11月17日,衡阳维峰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22年11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出资800万元,其中本期投资额7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1日、2022年11月18日、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编号:2022-030)、《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6)。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