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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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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
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

  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8月25日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每笔最低申购金额、每笔最低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国联安增盛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盛一年定开债发起式;基金代码:008877)

  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8878)

  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泰一年定开债发起式;基金代码:008900)

  二、调整方案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0.01元。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赎回上述基金的,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0.01份。

  各基金销售机构可根据本公司的调整方案进行调整,但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不得低于管理人设定的上述值,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公告为准,投资者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

  三、重要提示

  1、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3、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将在上述基金最近一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时一并调整。

  4、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特定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中正达广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达广基金”)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3年8月25日起,增加中正达广基金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在中正达广基金的线上官方平台办理下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

  国联安增盛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盛一年定开债发起式;基金代码:008877)

  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蓝筹红利一年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8878)

  国联安增泰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泰一年定开债发起式;基金代码:008900)

  二、投资者范围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机构投资者。上述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767-523

  网站:www.zzwealth.cn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中正达广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相关销售业务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中正达广基金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上述基金在中正达广基金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中正达广基金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特定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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