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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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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259                                公司简称:创耀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回购提议人YAOLONG TAN先生及控股股东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州凯风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8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YAOLONG TAN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种类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266,667股至533,33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至0.67%。具体如下:

  ■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含)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1.以上数据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上表内本次回购前数据为截至2023年8月24日数据。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14,625.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49,291.52万元,假设本次回购总金额的上限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则回购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6%、2.68%,占比较低。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宜。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回购提议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YAOLONG TAN先生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间,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0,02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万里先生于2023年7月25日增持公司股份1,000股。上述增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也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实施股份增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通知,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回购提议人YAOLONG TAN先生及控股股东重庆创睿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湖州凯风厚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YAOLONG TAN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8月17日,YAOLONG TAN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提议人YAOLONG TAN先生自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0,026股。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提议人YAOLONG TAN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YAOLONG TAN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4)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11日上午10: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0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等,如经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同时,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均有权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1期134单元哈佛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10 点-12点,下午14 点-16点。

  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1期134单元哈佛会议室

  (二)登记流程: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请于2023年9月8日下午16点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国际科技园1期133单元

  联系电话:0512-62559288

  邮箱:ir@triductor.com

  联系人:占一宇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耀科技”)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5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354,93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9,645,063.27元,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余额1,239,220,000.00元已于2022年1月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7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1-6月,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046.9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72,539.96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72,445.5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三、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使用募集资金,2023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6.9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2,44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2.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8%。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5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2,354,936.7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9,645,063.2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7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964.5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3,460.19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8,504.32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2.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8%,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除外)。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2.6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 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4日(星期四)至08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iducto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8月31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8月31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YAOLONG TAN先生

  董事会秘书:占一宇女士

  财务总监:纪丽丽女士

  独立董事:彭思龙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8月31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4日(星期四)至08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iducto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2559288

  邮箱:ir@triducto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59   证券简称:创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宏锋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四、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耀(苏州)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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