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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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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87                  公司简称:中储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46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大伟先生辞职的议案》

  同意李大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临2023-048号)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1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47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上半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48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李大伟先生辞职的议案》,根据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年龄的有关规定,李大伟先生提出辞去公司副总裁的申请,经董事会研究,同意李大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李大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同意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大伟先生在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3-04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商品”)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1.4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诚通商品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6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关于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鉴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诚通商品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为1亿元)已到期,为保证诚通商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继续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司已与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 关于为诚通商品在招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诚通商品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请查阅2023年2月25日、2023年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6甲(2301)

  4、法定代表人:马德印

  5、注册资本:7,027.30万元

  6、成立日期:1992年2月15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98.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1亿元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4,000万元

  3、保证期间:

  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2023年2月24日,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预计 2023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1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2023年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2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郑州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为11.74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子公司为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5%(不含期货交割库业务),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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