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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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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3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3日10:30,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长张宇鹏、董事李文静、张晓义、李玉晓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颜明霄、独立董事陈国福、王学斌、王伟、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宇鹏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六届部分董事候选人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如万鹏先生、李新柱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所处行业董事薪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万鹏先生的薪酬标准拟定为每年168万元人民币(税前,其中基础薪酬为68万元,业绩绩效按照业绩考核结果发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提议李新柱先生的薪酬标准拟定为每年56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3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8月23日11:30,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杨艳、监事李新柱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吴秀清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郝爱玲女士的简历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第六届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如郝爱玲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议股东代表监事郝爱玲女士的薪酬拟定为每年45万元人民币(税前);提议职工监事张强先生的薪酬拟定为每年85万元人民币(税前,其中基础薪酬为39万元,业绩绩效按照业绩考核结果发放,最高不超过46万元);提议职工监事李曰鹏先生的薪酬拟定为每年40万元人民币(税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3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宇鹏先生、李文静先生、李玉晓先生、万鹏先生、李新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陈国福先生、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葛夫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葛夫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国福先生、葛夫连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王学斌先生、王伟先生承诺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将对本议案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现任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董事会换届后,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张晓义先生、颜明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对两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产生前,第五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宇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1月出生,于2003年在中国石油大学取得土木工程学士学位,并于2006年取得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工学硕士学位。张宇鹏先生先后在政府部门担任不同职务;并先后担任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天元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方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张宇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宇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张宇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宇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李文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10月出生,李文静先生曾任山东省临沭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临沭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临沭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临沭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现任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李文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临沭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文静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文静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李玉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2月出生,李玉晓先生先后担任公司业务员 、销售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执行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李玉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17,1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玉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玉晓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玉晓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万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1月出生,万鹏先生先后担任公司销售经理、大区经理、销售总监、营销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营销负责人。

  截止目前,万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万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万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万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李新柱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5年3月出生,南京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到2001年7月,任山东红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6年9月到2011年4月,任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研发经理,中心主任。2011年4月起至今任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监、研究院院长,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李新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新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新柱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新柱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国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0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原国家化学工业部部长秘书;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国石化集团物资装备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钾盐钾肥行业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陈国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国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陈国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国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王学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6年2月出生,现任临沂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临沂市第十六届常委,民革临沂市委主委;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王学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学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王学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学斌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7月出生,王伟先生曾在山东华日集团总公司、广东雅倩化妆品有限公司、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山东亿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工作,历任主管会计、财务科长、财务主任、财务总监、总经理、执行总裁等职务。2019年4月至今任北京荣通鸿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至今任山东深流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王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王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伟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葛夫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6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临沂市河东区种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山东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万兴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临沂分所项目审计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葛夫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葛夫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葛夫连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葛夫连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3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郝爱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郝爱玲女士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强先生、李曰鹏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杨艳女士、李新柱先生、吴秀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对上述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产生前,第五届监事会现有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六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郝爱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8年7月出生,于2000年在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毕业。进入公司后一直在财务中心工作,目前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曾任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郝爱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郝爱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郝爱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郝爱玲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3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一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两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对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了推荐和选举,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同意选举张强先生、李曰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张强先生、李曰鹏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张强先生、李曰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10月出生,高级农艺师,于2001年在莱阳农学院取得农学学士学位,2004年取得河北农业大学植物营养学硕士学位,2009年取得中国农业大学植物营养学博士学位。2009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战略发展部总监。

  截止目前,张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3,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张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强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李曰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6月出生,高级农艺师,于2005年在莱阳农学院取得农学学士学位,并于2008年取得青岛农业大学农学硕士学位。2008年7月加入公司,先后在战略发展部、办公室担任不同职务,现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目前,李曰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曰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曰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曰鹏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3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23年9月12日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提案1-3已由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5已由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提案1- 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1、提案2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以候选人的顺序按照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提案4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提案1.04、1.05选举通过为提案3的表决结果生效前提,提案4的选举通过为提案5的部分内容表决结果的生效前提。

  上述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8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3年9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意见方式(提案1、2)

  ■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提案1、2项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事项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2023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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