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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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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

  名称: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联锐视

  股票代码:30104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301房自编号2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联锐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联锐视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安联锐视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38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如计划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联锐视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12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9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5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4.98%。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8月21日期间,广东风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69,800股,其持股比例由5.94%减少至4.9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广东风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53,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8%,不再是持有安联锐视股份5%以上的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安联锐视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占安联锐视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以下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安联锐视股份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占安联锐视总股本的比例减少至5%以下发生之日起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安联锐视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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