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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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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7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6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成”)为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前次审议通过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亿元(即由原2023年度预计授信额度4亿元增加至11亿元)。同时,公司拟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提供的担保额度1.5亿元(即由原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2亿元增加至3.5亿元)。实际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授信协议或担保合同为准。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一)前次已审议通过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江苏汇成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成股份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实际签署授信协议。

  (二)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前次审议通过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亿元,即由原2023年度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亿元增加至11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授信金额,实际授信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为满足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拟增加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提供的担保额度1.5亿元,即由原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2亿元增加至3.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期限、方式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汇成光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3、注册地点:扬州高新区金荣路19号

  4、法定代表人:郑瑞俊

  5、注册资本:人民币56,164.02万元整

  6、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及半导体专用材料的开发、生产、封装和测试,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及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江苏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江苏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签订与上述授信相关的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成债务融资需求,结合公司资信状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且江苏汇成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为江苏汇成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或涉及担保诉讼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7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6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综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汇成股份”或“汇成股份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70,6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88元,共计募集资金1,482,699,425.2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1,269,942.5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51,429,482.75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069,835.33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0,359,647.4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1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12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扩能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原因系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2.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2.78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785号)。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9月。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研发的软硬件基础,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本项目针对凸块结构优化、测试效率提升、倒装技术键合品质、CMOS图像传感器封装工艺等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注2]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活期存款余额7,169.60万元,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余额2,000.00万元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本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12吋显示驱动芯片封测扩能项目是以公司为实施主体,是公司利用现有厂区,在现有技术及工艺的基础上进行的产能扩充。项目达产后,公司12吋晶圆金凸块制造、晶圆测试、玻璃覆晶封装与薄膜覆晶封装产能将大幅提升。由于该项目需与其他产线配套使用,公司未针对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另设单独的管理、核算体系,故无法直接单独核算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

  为直观充分的披露募投项目情况,公司结合原有设备的产能情况和新增募投项目设备产能情况测算募投项目新增产量,再根据当期产品平均单

  价、平均单位成本、费用率等数据测算募投项目实现的效益(利润总额)

  注2: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5:00-16:00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说明会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说明会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0日15: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7nk5kVfNq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定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说明会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5:00-16:00

  说明会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副总经理林文浩先生、独立董事蔺智挺先生、财务总监闫柳女士、董事会秘书奚勰先生、投资者关系经理齐博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15:00前进行会前提问。2023年8月31日15:00-16:00通过访问网址https://eseb.cn/17nk5kVfNq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王赞

  电话:0551-67139968-7099

  传真:0551-67139968-7099

  邮箱:zhengquan@unionsemico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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