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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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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在该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4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报告期”、“报告期”)中期财务报告为未经审计。

  5 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不分配2023年半年度利润,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2.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2.2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上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2.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2.2.4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之差异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有关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详情请参阅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之补充资料。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中国石化集团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44,660,000股,占上海石化股本总额的0.4135%,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2.4 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与淡仓

  于2023年6月30日,根据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所知,本公司主要股东(即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除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之外)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要披露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公司普通股的权益

  ■

  (L):好仓;(S):淡仓;(P):可供借出的股份

  注:

  (1) 根据本公司董事于香港交易所网站获得之资料及就董事所知,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石化集团直接及间接拥有中石化股份67.84%的已发行股本。基于此关系,中石化集团被视为于中石化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的5,459,455,000股A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2) 该等股份由Corn Capital Company Ltd持有。孔宪晖于Cor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持有100%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孔宪晖被视为于Corn Capital Company Limited所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3) 该等股份由Yardley Finance Limited持有。陈建新于Yardley Finance Limited持有100%的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建新被视为于Yardley Finance Limited所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述披露之外,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并无接获任何人士(除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之外)通知,表示其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向本公司披露或记录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2.5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的权益和淡仓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和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上述规定其被当作或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和淡仓);或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的披露权益登记册内的任何权益和淡仓;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的权益和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

  ■

  (L):好仓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2023年6月30日,据本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监事所知,本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监事并未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和债权证中,拥有如上所述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和《香港上市规则》须作出披露或记录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无

  三 重要事项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半年度报告之本集团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及其附注同时阅读。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202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但世界经济复苏持续承压,俄乌冲突和美欧金融动荡风险持续外溢,原油价格震荡下行,化工市场消费不振,不确定难预料因素依然较多。面对错综复杂环境,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从严内部管理,强化基层建设、基础工作、基本功训练,压实安全环保责任,注重系统优化,总体保持生产经营平稳运行,重点项目有力有效推进,不断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集团营业额为人民币448.8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9.70亿元,降幅为2.12%;税前亏损为人民币11.90亿元(去年同期税前亏损为人民币4.33亿元),亏损额同比增加人民币7.57亿元;除税及非控股股东权益后亏损为人民币9.67亿元(去年同期亏损为人民币4.27亿元),亏损额同比增加人民币5.40亿元。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生产的主体商品总量631.72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6.30%。 本集团累计加工原油709.39万吨(含来料加工40.31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22.41%。生产成品油426.61万吨,同比增长35.29%,其中生产汽油160.47万吨,同比增长10.80%;柴油184.54万吨,同比增长40.74%,航空煤油81.61万吨,同比增长107.24%。生产液化气42.12万吨,同比增长29.08%。生产乙烯35.72万吨,同比增长1.05%;对二甲苯35.41万吨,同比增长11.21%;生产塑料树脂及共聚物(不包括聚酯和聚乙烯醇)50.42万吨,同比增长11.92%。生产合纤原料5.05万吨,同比减少17.08%;生产合纤聚合物3.77万吨,同比减少45.04%;生产合成纤维1.19万吨,同比增长12.26%。上半年本集团的产品产销率为98.93%,货款回笼率(不含关联企业)为100%。

  安全环保总体可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从严管理主基调,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坚持管理从严、标准从严、减排从严;公司边界VOCs浓度均值73.4ug/m3;外排工业废水综合达标率100%,有控废气达标率100%,危险废物妥善处理处置率10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7.85%、61.26%。

  生产运行总体平稳。加强工艺技术和设备完整性等专业管理,确保专业安全及体系要求穿透基层。累计停车次数同比减少12次,未发生二级非计划停车,主要装置运行总体平稳。在列入监控的58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有16项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有48项指标好于去年全年水平,同比进步率为82.76%。

  系统优化成效初显。本集团统筹推进一体优化和降本减费,降低原油采购加工成本,积极推进炼油结构优化和化工结构优化,增效产品线全力增产的同时无边际利润装置限产停车。优化业务流程,推进节能降耗和降本减费,多措并举,抓好增产增效减亏工作。

  转型发展稳步推进。按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炼油向化工转、化工向材料转、材料向高端转、园区向生态转”发展思路,本集团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30万吨/年醋酸乙烯提质增效及新能源等重点项目落地。全力推动碳纤维产业发展,48K大丝束碳纤维(一阶段)、百吨级高性能碳纤维试验装置、航空复材等项目稳步推进,同时,全面推进复合材料在航空、轨道交通、土木工程及新能源等领域的应用研究。

  改革管理纵深发展。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工作部署,本集团全面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和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专业管理,加强组织绩效、薪酬和劳动管理。建强基本队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干部员工能力水平。

  下表列明本集团在所示报告期内的销售量及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销售净额:

  ■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共实现销售净额人民币386.6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9%,其中合成纤维、树脂及塑料、中间石化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贸易的销售净额分别减少3.0%、10.58%、15.19%和38.75%,石油产品增加12.01%。受产量增加影响,合成纤维、树脂及塑料和石油产品销量分别增加20.07%、4.26%和20.88%;中间石化产品销量减少2.85%,主要是因为环氧乙烷-乙二醇装置停车使得环氧乙烷产量减少所致。受原油价格下跌影响,各板块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与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397.53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28%,占销售净额的102.82%。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单位加工成本为人民币4,209.84元/吨,比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30.59元/吨,降幅为7.28%。今年1-6月份,增加原油加工成本人民币26.39亿元。其中:原油加工量上升增加成本人民币48.51亿元,单位加工成本下降减少成本人民币22.12亿元。上半年本集团原油成本占销售成本的比重为70.86%。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辅料的支出为人民币37.26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74%。报告期内,本集团折旧摊销和维修费用开支分别为人民币9.83亿元和人民币4.80亿元,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加12.21%,主要是由于本年2.4万吨/年原丝、1.2万吨/年48Κ大丝束大丝束碳纤维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增加折旧费用;维修费用同比减少42.45%,主要由于去年检修集中在二季度进行。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费用为人民币1.51亿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1.75亿元下降了13.71%,主要因为报告期内装卸运杂费因发货流程优化而下降人民币0.14亿元,代理手续费因代理销售额减少下降人民币0.08亿元。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其他业务收入人民币0.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0.14亿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租金收入增加人民币0.07亿元和其他收入增加人民币0.07亿元。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财务净收益为人民币1.30亿元,去年同期财务净收益为人民币2.79亿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间利息收入减少人民币1.44亿元。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除税及非控股股东损益后亏损为人民币9.6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亏损人民币4.27亿元增加人民币5.40亿元。

  资产流动性和资本来源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量为人民币2.80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出人民币64.45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报告期内采购商品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0.78亿元、支付所得税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6.34亿元。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5.03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入人民币17.66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2022年上半年收回以前年度购买的定期存款人民币59.50亿元,同时购买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6.0亿元,本报告期收回定期存款人民币10.0亿元,导致本报告期定期存款现金净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3.50亿元。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为人民币34.91亿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入人民币19.97亿元。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报告期内取得借款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5.63亿元、偿还借款及超短期融资券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0.65亿元。

  借款及债务

  本集团长期借款主要用于资本扩充项目。本集团一般根据资本开支计划来安排长期借款。而短期债务则被用于补充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总借款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人民币34.98亿元,增加至人民币57.48亿元。本集团本报告期无短期债券。本集团按固定利率计息的总借款数为人民币50.48亿元。

  资本开支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资本开支为人民币3.65亿元。主要用于2.4万吨/年原丝、1.2万吨/年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合成树脂部(原塑料部)控制室合规性改造等项目的建设施工。

  下半年,本集团继续推进2.4万吨/年原丝、1.2万吨/年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配套工程等项目实施。本集团计划的资本开支可以由经营所得现金及银行信贷融资拨付。

  资产负债率

  本集团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38.97%(2022年6月30日:31.58%)。资产负债率的计算方法为:总负债/总资产。

  本集团员工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在册员工人数为7,641人,其中4,663人为生产人员,2,003人为销售、财务和其他人员,975人为行政人员。本集团的员工64.53%是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集团根据雇员及董事之岗位、表现、经验及现时市场薪酬趋势厘定雇员及董事的薪酬。其他福利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及国家管理的退休金计划。本集团亦为雇员提供专业及职业培训。

  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正式施行,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调整为25%。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所得税税率为25%。

  《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披露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四十段,除了在此已作披露外,本公司确认有关附录十六第三十二段所列事宜的现有公司资料与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相关资料并无重大变动。

  (2)下半年市场预测及工作安排

  展望下半年,在地缘政治、金融动荡、经济滞胀等风险因素综合影响下,世界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将持续增加,油价走势面临不确定性。中国经济有望继续回升向好,预计境内成品油需求持续向好,化工产品需求逐步复苏。

  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统筹抓好安全环保、经营创效、重点项目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

  1. 聚焦安稳运行,筑牢创效根基。强化从严管理成效,持之以恒抓实领导安全引领、业务技术支撑、基层有效执行,从严落实属地化、专业化管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夯实创效基础。

  2. 聚焦优化降本,深挖创效潜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继续抓好产品结构调整,抓实炼化一体化优化,全力减亏增效。

  3. 聚焦转型发展,增强创效动力。注重把握转型发展窗口期和机遇期,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全力推进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热电机组清洁提效改造、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30万吨/年醋酸乙烯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48K大丝束碳纤维一阶段达产达标,推进百吨级高性能碳纤维试验线技术攻关及碳纤维热塑性复合材料研制与应用。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产业发展。

  4. 聚焦队伍建设,激发创效活力。突出强基础、补短板、调结构,推进市场化人事劳动分配机制建设,抓好人才梯队建设,做好岗位能力培训,建强人才队伍。同时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更好为企业发展战略服务。

  3.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以下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该毛利率按含消费税的石油产品价格计算,扣除消费税后石油产品的毛利率为1.22%。

  (2)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

  3.2.3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形,亦不存在主要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受到其他限制的情况和安排。

  3.2.4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是中国主要的炼油化工一体化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之一,具有较强的整体规模实力,是中国重要的成品油、中间石化产品、合成树脂和合成纤维生产企业,并拥有独立的公用工程、环境保护系统,及海运、内河航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配套设施。

  本公司主要的竞争优势在于质量、地理位置和纵向一体化生产。公司拥有50余年的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在石化行业积累有深厚的资源。公司曾多次获全国和地方政府的优质产品奖。公司地处中国经济最活跃、石化产品需求旺盛的长三角核心地区,拥有完备的物流系统和各项配套设施,邻近大多数客户,这一地理位置使公司拥有沿海和内河航运等运输便利,在运输成本和交货及时方面有竞争优势。公司利用炼油化工一体化的优势,积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及品种,优化生产技术并提高关键性上游装置的能力,提高企业资源的深度利用和综合利用效率,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

  3.3 投资状况分析

  3.3.1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理财的情况。

  (2)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贷款的情况。

  3.3.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3.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

  注:所有子公司均未发行任何债券。

  本集团应占其联营公司的权益,包括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化学工业区”)的38.26%,计人民币22.28亿元的权益,以及于中国成立的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赛科”)的20%,计人民币1.20亿元的权益。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规划、开发和经营位于中国上海的化学工业区。上海赛科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和分销石化产品。

  (1)报告期内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盈利情况说明

  2023年上半年,上海赛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3.52亿元,税后亏损人民币10.68亿元,本公司应占亏损人民币2.14亿元。

  (2)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超过30%的主要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分析

  a) 2023年上半年,上海投发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上涨30,501.64%,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收益增加,使得2023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上涨。

  b) 2023年上半年,上海金菲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上涨133.8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上海金菲的销售额大幅增长,使得2023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上涨。

  c)  2023年上半年,金山联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加68.01%,其主要原因系烯烃类产品毛利增加,使得2023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大幅增加。

  d)  2023年上半年,金贸国际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56.6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口销售减少,使得2023年上半年经营业绩相比下降。

  3.3.4非募集资金主要项目情况

  ■

  3.4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4.1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本年度股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并于2023年6月28日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3.4.2报告期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四 其它事项

  4.1董事、监事信息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所须披露的董事及监事资料变动情况。

  4.2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审阅了本集团于本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并探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财务报告事宜。

  4.3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和赎回本公司任何证券(“证券”一词的涵义见《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一段)。

  4.4《企业管治守则》遵守情况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应用并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

  4.5《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落实情况

  本公司已采纳并实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以监管董事及监事之证券交易。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并从各董事及监事获取书面确认彼等于报告期间均一直全面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情况。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亦适用于可能会掌握本公司未公布内幕消息之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并未发现任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遵守《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之情况。

  承董事会命

  万涛

  董事长

  中国,上海,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2023-34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位,实到董事11位。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万涛先生主持,董事会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一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批准公布半年度报告。授权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按适用规定向公司各上市地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送有关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资料。

  决议二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董事万涛先生、杜军先生及解正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其他 8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唐松先生、陈海峰先生、杨钧先生、周颖女士、黄江东先生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

  决议三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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