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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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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3-3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3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李阔未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监事李兵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同意提名于杨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张晓杰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魏志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一位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

  公司监事会成员为5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拟提名李兵、高健为职工代表监事,其选举由公司工会组织履行相关程序。

  监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介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介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1.于杨:女,满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龙源沈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主任。现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监事的情形。

  2.张晓杰:女,汉族,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华北大区发电部锅炉巡检、热力公司高级热网调度、热力公司生产部副部长、热力工程技术部副部长。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督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监事的情形。

  3.魏志义:男,汉族,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华润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部长;华润新能源东北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部长;华润电力东北大区人力资源部薪酬福利与信息化维护主任师;华润电力东北大区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薪酬福利与信息化维护高级经理。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监事的情形。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4.李兵: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人力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监事的情形。

  5.高健: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信息中心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自控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信息与数据技术中心信息技术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3-3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吴迪。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提名陈卫国、陈志、徐朋业、武超、刘滋奇、侯明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梁杰、李卓、王世权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简介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于2023年8月24日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独立董事的劳动权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确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后人民币6万元(含税约为7.79万元),在公司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按年度定期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审查意见;

  4.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1.陈卫国: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项目经理;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2.陈志:男,汉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华润电力财务部高级税务师、税务管理主任师;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润电力西南大区助理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3.徐朋业:男,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沈阳东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惠天热电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202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除此外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3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除此外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4.武  超: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港口)锦州有限公司筹备处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总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煤电一体化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副总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组织部部长;华润电力华北大区沧州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5.刘滋奇:男,汉族,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学历,工程师。曾任:徐州/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巡检工程师、值班工程师、主值班工程师、值长(助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预算与分析高级师、运行管理高级师、运行管理主任师、运行管理资深经理。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6.侯明华: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国资委主任科员;沈阳华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盛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7.梁杰:女,汉族,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院党总支委员。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沈阳财政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副会长;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8.李卓:女,汉族,1973年出生,法学博士,具有律师资格,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科隆股份、沈阳机床、金杯汽车、鞍重股份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辽宁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逻辑与证据学会理事、辽宁省环境保护法学会理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9.王世权,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长聘),博士生导师;辽宁省省情研究会副会长;省级重点智库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研究院院长;省级智库辽宁沈抚人才战略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省级智库辽宁科技创新智库——科技人才基地负责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黑龙江科技大学讲座教授;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专家;辽宁省人大理论与实践智库专家;沈阳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葫芦岛市决策咨询委国资国企改革组副主任委员;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惠天          公告编号:2023-3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的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4日(星期一)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

  2.特别提示与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本次拟将公司董事会成员增加至九名,因此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提案1.00)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故提案1.00表决通过是提案3.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5)第 3、4、5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监事3人。每项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的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3年9月7-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87

  邮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

  注:(1)第 1.00、2.00提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第3.00、4.00、5.00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每项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的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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