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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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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267       公司简称:中触媒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34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9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35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贤彬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确认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经审核确认,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37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45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14.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 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见下表: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2,112,232.83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10Z0051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2023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明细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23,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该次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具体变更及调整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公司拟将“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42,806.35万元增加至85,016.02万元;

  投资金额变更前后资金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投资规模扩大,主要原因是建设规模的变化和建设内容的增加。原募投项目拟用公司自有土地实施,变更后公司拟在厂区旁边新购买土地,同时,工程建设和设备投入、辅助设施等也相应大幅度增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变更前拟建生产车间4个及相应配套设施,变更后规划建设生产车间8个,新增配套设施包括仓库、罐区、危废房、综合楼及其他环保消防、中控等附属设施。变更后项目新增规划用地89,864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3,512平方米。因此,厂区工程建设费用相应新增30,211.04万元,其他工程建设费用新增10,466.38万元。

  (二)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

  “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投资金额由42,806.35万元增加至85,016.02万元,其中公司拟将超募资金42,209.67万元用于该项目。

  (三)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及“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本次变更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拟变更及调整的“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计划建设期16个月,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变更及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原定在公司现有土地上新建,项目建设期16个月,项目内容为新建分子筛及催化剂产品、分子筛模板剂配套产品以及研发中试平台。随着公司业务布局及对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的不断扩大,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后续项目建设、使用效果、实际生产等情况,公司合理布局在原有土地的基础上新增土地89,864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3,512平方米。用于扩大“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增加生产车间,在原项目内容的基础上增加间甲酚等精细化学品、TRH特种分子筛产品及铁钼催化剂、镍铜催化剂、顺酐催化剂等金属催化剂产品。因“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实施场地及生产车间的增加,将导致项目完结时间延期至2024年2月。

  (二)拟调整“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于2023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调整的主要原因为:

  2022年,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管理后,全国各地爆发的疫情对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化工园区的“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影响较大。疫情防控期间,施工人员作业受限,建筑物料运输难以满足正常供应保障,使得该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放缓。

  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2月调整至2023年12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

  2023年度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33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世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元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金钟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世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大连基建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等相关工作,丁世亮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丁世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李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元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金钟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黄元玲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黄元玲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丁世亮先生曾担任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山东华邦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基建项目总指挥。黄元玲女士曾担任中石化新疆喀什地区分公司财务科会计、大连唐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连北大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大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供销集团(大连)经贸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中合商品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新合作实业(天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因此,丁世亮先生和黄元玲女士具备从事相关工作或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决定由丁世亮先生担任副总经理、黄元玲女士担任财务总监的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由丁世亮先生担任副总经理、黄元玲女士担任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丁世亮先生简历

  丁世亮,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青岛化工学院化学工程系无机化工专业,本科学历,1994年7月-2011年12月就职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历任生产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1年12月-2014年12月就职于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5年2月-2022年10月就职于山东华邦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2年12月就职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大连基建项目总指挥,现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黄元玲女士简历

  黄元玲,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辽宁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5年9月-2003年2月就职于中石化新疆喀什地区分公司,担任财务科会计;2006年10月-2010年4月就职于大连唐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0年4月-2015年7月就职于大连北大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5年7月-2021年6月就职于中国供销集团(大连)经贸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财务总监;2016年4月-2022年1月就职于中合商品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22年4月-2023年5月就职于新合作实业(天津)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3年5月-至今就职于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助理,现聘任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88267    证券简称:中触媒   公告编号:2023-036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7日(星期四)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4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7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7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进

  总经理:甄玉科

  董事会秘书:金钟

  财务总监:黄元玲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7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秘办

  电话:0411-62395759

  邮箱:ccgzq@china-cataly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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