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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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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以增资和借款的形式向清水川能源合计提供募集资金不超过42.00亿元,其中增资金额9.98亿元,借款总额不超过32.02亿元;公司以无息借款的形式向陕西能源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亿元的募集资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52,460.1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含增值税)758.89万元,合计置换资金253,219.08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以总股本3,7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1,312,500,000.00元(含税)。利润分配方案经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0万股,并2023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由300,000.00万元增加至375,000.00万元,总股本由300,000.00万股增加至375,000.00万股。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投资设立陕电送豫能源基地一体化联营公司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外送通道配套煤电项目建设的函》以及相关政策要求,为积极争取陕电送豫能源基地投资主体,公司拟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一体化联营公司,以风光火储一体化方式规划、建设和运营陕电送豫输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并先期启动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项目及横山电厂二期(2×1,000MW)项目的前期工作。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取得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46%股权

  2023年3月7日,公司与众能电力(苏州)有限公司签订《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68,500万元取得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46%股权。2023年5月26日,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及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53%、46%和1%股权。

  该项交易于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12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主要为投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子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取得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6%股权

  2023年4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延安圣地蓝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以增资方式取得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66%股权。交易结束后,延安市安塞延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取得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核准

  2023年6月7日,陕西能源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1004号),项目代码为:2301-611002-04-01-210126,项目建设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商洛发电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投资设立陕西陕能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陕投国有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陕西陕能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陕能新动力),双方各自持有51%、49%股权。陕能新动力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业务。

  该项投资已经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 军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8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麟北煤业”)资金需求,先后向其提供委托贷款10笔,金额累计29亿元整,贷款利率均为4.3%,贷款期限一年,具体明细如下:

  ■

  本年下半年,麟北煤业上述委托贷款将分批到期,根据其资金情况及年度融资预算,公司计划为其办理委托贷款到期置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向控股子公司麟北煤业办理委托贷款到期置换提供借款资金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财务资助,同时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麟北煤业生产经营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3.6%(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对外融资平均贷款利率),根据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按季付息,到期偿还本金。本次交易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麟北煤业其他股东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田地质”)、宝鸡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热力”)、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因自身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本次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及担保。

  煤田地质与公司同受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向麟北煤业办理委托贷款到期置换提供借款资金事项,涉及上市公司财务资助,同时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964,078.23万元,负债740,937.76万元,净资产223,140.47万元,净利润66,898.87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959,808.48万元,负债691,001.43万元,净资产212,490.62万元,净利润22,687.82万元。

  4.主营业务

  麟北煤业主营业务为煤炭的开采、洗选及销售。

  5.经查询,麟北煤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股东情况

  (一)煤田地质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634,090.76万元,负债546,677.77万元,净资产1,087,412.99万元,净利润281,222.7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735,738.97万元,负债545,550.92万元,净资产1,190,188.05万元,净利润112,552.66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陕投集团控制。

  4.经查询,煤田地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宝鸡热力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292,996.00万元,负债138,170.00万元,净资产154,826.00万元,净利润-10,958.0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33,703.00万元,负债86,108.00万元,净资产147,595.00万元,净利润-7,231.00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宝鸡热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陕煤集团

  1.基本信息

  ■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72,274,582.79万元,负债47,333,106.63万元,净资产24,941,476.16万元,净利润4,418,565.4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75,210,808.35万元,负债48,991,431.90万元,净资产26,219,376.44万元,净利润1,513,683.41万元。

  3.与公司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经查询,陕煤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股东未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煤田地质、宝鸡热力、陕煤集团因自身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本次未能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公司持有麟北煤业63.5988%股权,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本次借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对外融资平均贷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对麟北煤业的财务资助拟全部采取委托贷款形式,公司拟与麟北煤业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金额: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在额度范围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笔给付,按季付息,到期还本。

  2、资金用途:用于麟北煤业置换公司向其上年发放本年到期的委托贷款。

  3、借款利率:借款年利率为3.6%(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对外融资平均贷款利率),每一笔借款的利息应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在一年360天的基础上计算。

  4、财务资助期限:协议签订后12个月。

  5、其他约定:麟北煤业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情况可选择提前或者分期归还本息,利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率不变。公司也可根据自身需要提前收回借款,利息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率不变。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麟北煤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面参与其生产经营管理,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麟北煤业已启动银行贷款融资,融资款到位后,将优先偿还公司借款。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麟北煤业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麟北煤业委托贷款到期置换,有助于缓解麟北煤业资金压力,促进麟北煤业及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平稳运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23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煤田地质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5.90万元,主要系公司与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发生的煤矿项目建设工程等业务所致。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解决其短期资金需求,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和还款资金的平稳接续,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麟北煤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到期置换,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助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3.6%(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对外融资平均贷款利率)。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主要用于麟北煤业委托贷款的到期置换,具有必要性。本次交易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对外融资平均贷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向子公司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人对陕西能源拟向子公司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

  十、公司上年度对该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及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2022年度,公司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额为29亿元,全部为公司向其发放的委托贷款,截至2022年末,公司向麟北煤业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9亿元整。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1%。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9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或“公司”)拟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共同注资,陕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协议约定的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0亿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西北国金中心E栋12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波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10132MA6U5NQD7F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股权结构:陕投集团出资76,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6.8%;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8%;陕西华山创业有限公司出资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8%;陕西省煤田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8%;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8%。

  主要财务数据:

  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950,140.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0,208.29万元;营业收入23,844.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337.47万元。

  2023年6月末(1-6月)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223,390.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10,508.45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11,845.9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800.16万元。

  2.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目前,陕投集团持有公司6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陕投集团持有财务公司76.8%股份,为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述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于关联法人的界定。

  3.是否为失信责任主体

  否。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3.协议生效及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经双方一致同意,可对具体条款进行修订或提前解除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公司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时期同类存款业务的存款利率。

  (3)财务公司保证公司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并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

  (4)存款业务相关的各项服务费费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可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予以优惠,且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同业水平。

  (5)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不超过100亿元。

  2.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结算业务相关的各项服务费费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可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予以优惠,且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同业水平。

  3.信贷服务

  (1)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是否由财务公司提供信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信贷服务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同时期向公司提供同类信贷业务的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信贷业务相关的各项服务费费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可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予以优惠,且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同业水平。

  (4)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用于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4.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由选择由财务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咨询代理等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可在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上予以优惠,且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同业水平。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财务公司作为陕投集团的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严格规范经营,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资产情况良好。同时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服务风险。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23年1-6月,本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累计存储资金2,254,796.64万元,累计支出资金2,253,334.89万元,截至本年6月末,本公司及其权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合计为202,784.78万元。

  2023年1-6月,本公司及其权属公司从财务公司取得贷款0元,累计归还贷款61,250万元,截至本年6月末,本公司及其权属公司从财务公司取得贷款余额合计为320,55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就公司及所属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进行了约定和预计,相关金融服务额度及服务价格,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使用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时,相关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交易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人对陕西能源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0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8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七)会议地点:西安市唐延路45号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议案(二)、议案(十一)、议案(十二)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6日、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45号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710075;

  传真号码:029-63355332。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任还元

  联系电话:029-63355307

  传真:029-63355332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三)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86;投票简称:陕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致: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4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9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含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高瑞亭因事委托董事李秀平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准东能源38.4855亿元的银团借款提供46%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金额为177,033.30万元,本次担保不收取被担保方担保手续费,第三方或准东能源不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制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制订。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资产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本年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9亿元委托贷款,用于其置换上年发放本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即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3.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奖励方案的议案》

  2023年4月,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上市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奖励高级管理人员多年以来的付出,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部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人员范围:2019年10月起在股份本部任职并取薪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奖励基准值:187,500.00元/人。

  三、奖励系数:正职按照1.0,副职按照0.8,其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系数按照0.9。

  以上奖励时间范围为2019年10月至2023年4月,折合月数43个月,具体发放以实际任职月数为准(具体方案为:基准值*任职月数/43)。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专项奖励兑现方案的议案》

  2022年度陕西能源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专项奖励兑现方案为:

  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专项奖励金额=安全等级分类系数×考评得分(分)×奖励基数(元/分)×分配系数×2022年度任职时间/12。

  其中:

  (1)安全等级分类系数为1.0;

  (2)2022年度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过程管控考评得分为93分;

  (3)奖励基数为800元/分;

  (4)班子成员中,公司正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分配系数为1.0,班子其他成员的分配系数为0.8。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13:30在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5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1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准东能源38.4855亿元的银团借款提供46%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担保金额为177,033.30万元,本次担保不收取被担保方担保手续费,第三方或准东能源不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币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本年向麟北煤业提供29亿元委托贷款,用于其置换上年发放本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即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3.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审查,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制订了风险控制制度,以保障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的可能性极低。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并按照《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的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上述金融服务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陕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审议〈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险,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对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奖励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对高管成员上市奖励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成功登录资本市场,上市工作取得的圆满成功,同意对公司本部全体高管成员进行奖励。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专项奖励兑现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专项奖励兑现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专项奖励进行兑现。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86       证券简称:陕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7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众能电力(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能电力”)持有的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东能源”)46%股权事项已经完成,双方于本年5月26日完成了股权交割,准东能源同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准东能源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其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军、王栋、王建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设潞安准东电厂(2*660MW)工程项目,准东能源于2020年4月以电费收费权(收益权)及该项目在营运期内产生的全部应收账款向建设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简称自治区建行)、农业银行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分行(简称自治区农行)进行质押,取得了38.4855亿元的银团借款(合同编号HTU650620000FBWB202000022,以下简称借款),借款期限18年。该借款原由皖能电力提供203,973.15万元(53%)、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众能电力控股股东)提供180,881.85万元(47%)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经各方协商并与贷款银行沟通,公司现需要为准东能源借款的46%部分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为177,033.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概况

  ■

  2.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关联关系说明

  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准东能源46%股权,并委派马占海、王军泓任董事,委派刘千任监事会主席。准东能源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4.其他

  经查询“信用中国”,截至本次会议召开前,准东能源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诉讼与仲裁情况,其生产经营正常。准东能源存在38.4855亿元的电费收费权(收益权)及项目营运期全部应收账款质押的情况,主要系准东能源与自治区建行、自治区农行签订的《人民币银团贷款合同》形成。本次关联方担保系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177,033.30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之和的46%;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之和的46%。

  4.保证期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之日起至准东能源借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5.反担保方案: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无被担保方及第三方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基于公司参股公司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上述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与众能电力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收购公司需承接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为准东能源提供的借款担保180,881.85万元。经与贷款银行沟通,准东能源银团借款的1%部分担保责任贷款银行同意豁免,公司现需要为准东能源借款的46%部分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为177,033.30万元。准东能源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43),其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

  独立董事认为:该担保暨关联交易系因公司生产经营需求而发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为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人对陕西能源拟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具体情况为陕投集团为公司子公司赵石畔煤电外部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30亿元,保证期限为2018年7月18日至2027年12月18日。针对上述担保,赵石畔煤电同时与陕投集团签署了《不可撤销反担保协议》,约定以其拥有的自有探矿权、产能置换指标及设备抵押给陕投集团,作为反担保对保证合同项下人民币30亿元投资额及其相应的投资收益、违约金、赔偿金和受托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应付款项承担连带偿付和连带赔偿责任。赵石畔煤电上述反担保实为其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截止目前,赵石畔煤电按照实际借款金额18亿元向陕投集团提供的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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