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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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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39                                公司简称:高华科技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16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5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晓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高华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与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8,540,306.1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374,830.8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评估后,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公司考虑了存货的持有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情况及存货的库龄等影响。经测试,2023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165,475.3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合计对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8,540,306.15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2号)同意,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8.2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6,89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37.8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6,552.60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9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2023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高华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32,803,123.17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639,465.41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2,163,657.76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4281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9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6月5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承诺: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使用补充流动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高华生产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不超过16,696.2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高华传感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高华科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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