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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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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143                                公司简称:长盈通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

  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60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功文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61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3.354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84,208,667.01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55,232,847.47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5日到位,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湾支行(账号81115010125010269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账号1279058881107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账号5210000010120100439713)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416180100100465669)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1,993.95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号),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置换事宜已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51,685.63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16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上述置换事宜已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5,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55,232,847.50元的比例为19.59%,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扩大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需新增投资金额10,387.78万元,除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外,剩余6,387.78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来解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354.91万元。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同意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扩大项目厂房的建筑面积。本次扩建需新增投资金额10,387.78万元,除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以外,剩余6,387.78万元公司将通过自筹来解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特种光纤光缆、光器件产能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后资金投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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