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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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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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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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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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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镇洋发展(603213.SH)55.62%股份、浙江沪杭甬(0576.HK)66.99%股份、浙商中拓(000906.SZ)45.28%股份、浙江交科(002061.SZ)42.35%股份、物产中大(600704.SH)17.18%股份。除永安期货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浙江省经投公司间接持有朗进科技(300594.SZ)13.09%股份;通过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商证券(601878.SH)54.79%股份。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战略部署,将浙江省经投公司持有的永安期货9.48%股份无偿划转至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简介

  浙江省经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永安期货9.48%股份无偿划转至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将直接持有永安期货9.48%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通过浙江省经投公司间接持有永安期货9.48%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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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将直接持有永安期货9.48%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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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22日,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签署双方:甲方: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划转标的

  本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永安期货137,968,127股股票(9.48%股份)。

  (二)划转基准日和划转方式

  1、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7月31日。

  2、甲方同意将标的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标的,本次划转不涉及价款支付。

  3、本次划转所涉及流程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机构颁布的届时有效的规定。

  4、因办理本次划转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三)目标公司相关事项的处理

  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份如有质押的,需在本合同签订前完成解除质押,确保甲方对划转标的具有100%控制权。

  (四)标的股权的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完成目标公司股权划转所涉及的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划转及变更登记流程。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永安期货137,968,127股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已通过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批准实施;

  2、浙江省经投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签署《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无偿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尚需经永安期货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

  2、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的营业执照;

  2、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志宏

  2023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志宏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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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志宏

  2023年8月22日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安期货

  股票代码:600927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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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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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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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永安期货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朗进科技(300594.SZ)13.09%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金融资产整合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经投公司履行产业投资平台功能使命,将浙江省经投公司持有的永安期货9.48%股份无偿划转至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简介

  浙江省经投公司因自身经营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721,600股永安期货股票,占永安期货总股本的0.05%,浙江省经投公司持有永安期货的股份比例降至9.48%。

  浙江省经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永安期货9.48%股份无偿划转至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48%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前,浙江省经投公司直接持有永安期货9.48%股份,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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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无偿划转后,浙江省经投公司不再持有永安期货股份,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将直接持有永安期货9.48%股份,持股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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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8月22日,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签署双方:甲方: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划转标的

  本次划转标的为甲方持有的永安期货137,968,127股股票(9.48%股份)。

  (二)划转基准日和划转方式

  1、本次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7月31日。

  2、甲方同意将标的无偿划转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标的,本次划转不涉及价款支付。

  3、本次划转所涉及流程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机构颁布的届时有效的规定。

  4、因办理本次划转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三)目标公司相关事项的处理

  甲方所持目标公司股份如有质押的,需在本合同签订前完成解除质押,确保甲方对划转标的具有100%控制权。

  (四)标的股权的移交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完成目标公司股权划转所涉及的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划转及变更登记流程。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永安期货137,968,127股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六、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与审批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通过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批准实施;

  2、浙江省经投公司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签署《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无偿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尚需经永安期货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批准;

  2、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卖出上市公司股票721,600股。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2、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麻亚峻

  2023年8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麻亚峻

  2023年8月2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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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麻亚峻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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