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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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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472                                公司简称:阿特斯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 “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16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上半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8月 23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17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8 月 21 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41,438,998.16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92,542,543.61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8,896,454.55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341,438,998.16元,合计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341,438,998.16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数据能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月 23 日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18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0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1,058,824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575.29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扣除发行费用共计27,792.8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募集资金净额为572,782.43万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01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7月8 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81,158,5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622,217,324 股,公司总股本由 3,607,058,824 股增加至 3,688,217,324 股。获授权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 90,085.94 万元划付给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 年 7 月 11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300833 号《验资报告》。

  综上,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2,217,324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90,661.2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815.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62,845.46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12,695.5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71,206.4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中,包含待置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52,557.81万元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446.87万元。

  注2: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合计比例与各部分比例直接加总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52,557.8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9,446.87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62,004.6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 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2023年7月19日和8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78,8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截至期末,“年产10GW拉棒项目”、“阜宁10GW硅片项目”、“年产4GW高效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和“年产10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尚未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效益,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所致(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截止日前尚未完成置换)。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3-019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协议签署时间:2023年6月9日至8月22日

  ●被担保人名称: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

  ●本期授信担保发生额:人民币65.96亿元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为上述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开立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等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5.9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348.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7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因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7.9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期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在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8月22日期间,累计发生的授信担保金额为65.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55%。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9日至8月22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二)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授信及资金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授信及资金业务提供担保,年度内签署担保文件之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52亿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担保实际发生情况在担保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参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9日至8月22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9日至8月22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授信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348.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72%,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因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7.9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 月23 日

  附件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8月22日签署的授信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

  注:因金融机构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早于授信担保协议签署时间,应金融机构要求担保起始时间与其内部核准授信额度时间相一致,故导致担保起始时间早于授信担保协议签署时间。

  附件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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