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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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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176                                                  公司简称:亚虹医药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由于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公司未来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进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短期内继续扩大。

  2、公司在研产品临床试验进展和结果不及预期的风险

  新药研发过程漫长、成本高昂,临床试验进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且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公司临床试验在招募患者和确定临床试验机构时,可能因入组患者的人数、界定资格标准、竞争对手同期开展类似临床试验等因素而遇到困难,且公司在临床试验进展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不可预见事件从而推迟临床进度并妨碍在研产品获得监管批准,上述因素均可能对公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实践表明,即使某些候选药物在临床前研究及初期临床试验阶段取得进展,但由于多种原因可能导致其在临床试验阶段后期无法显示出理想的安全性及疗效,甚至直接导致项目失败。公司无法保证任何临床前研究以及早期临床试验数据能够预测候选药物的临床结果。若公司的在研产品未能获取良好的临床数据,不得不放弃后续研发工作,将使得公司对该产品的前期研发投入无法收回,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也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2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的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虹医药”)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7,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7,207,814.0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80,592,185.92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于2022年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管理制度修订稿。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12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合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69,002.00万元。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止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尚未赎回的产品收益率按照预期收益率列示。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9,3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3年6月28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9,32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的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4: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投入进度晚于计划进度,主要原因为:1、由于APL-1202与APL-1702的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进度晚于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募投项目与管线进行的协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审慎控制相关募集资金的投入;2、为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布局及项目建设,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规划及业务实际运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项目新增位于原实施地点的南侧相邻地块,并与原实施地点的地块合并使用,公司已通过招拍挂程序购入土地并在报告期内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积极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新药研发项目投入进度晚于计划进度,主要是APL-1202、APL-1702、APL-1501和APL-1401临床试验的进展晚于预期,导致资金投入未达预期。

  注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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