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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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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7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发展环境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多领域呈现出显著的分化态势。全球芯片供应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剧烈波动,导致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等多个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短缺等问题。消费类电子产业承受需求不振的较大压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短期内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各项变革措施仍在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5亿元,同比下降18.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4亿元,同比减亏59.52%,其中:第二季度营业收入36.19亿元,环比增长34.22%,同比增长13.69%。2023年半年度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主营业务影响

  (1)受国际贸易环境变化、下游终端市场消费需求放缓、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同时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大带来较大的汇兑损失,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随着订单量逐步释放,第二季度产销环比及同比均实现增长,同时公司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举措,已取得一定成效,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均有所改善。

  2、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亿元,主要包括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以及或有事项影响等。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公告编号:2023-074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2元/股。

  2021年8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2021年8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0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4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19笔(7个特定投资者),金额总计为3,529,999,976.64元。

  2021年8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2021年8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资金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59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8月25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普通股567,524,112股,每股发行价格6.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3,529,999,976.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412,973.91元且不包括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其中计入股本567,524,112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47,062,890.73元。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2023年半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3,675,206.68元,其中本年度收入净额为8,691,644.8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58,262,209.41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元,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8,262,209.4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9月23日,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不存在超募资金。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69%。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75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了提高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割期限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本次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海外经营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也有部分的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公司授权经营层在此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外汇远期:拟开展外汇远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2)外汇掉期:拟开展外汇掉期业务将与金融机构约定以一种货币交换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进行反向的同等数量的货币买卖。

  (3)外汇期权:拟开展外汇期权业务将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结构性远期:拟开展结构性远期业务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等一般性远期产品在结构上进行组合,形成带有一定执行条件的外汇产品,以满足特定的保值需求。

  (5)利率掉期: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目前外币借款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内以约定利率完成利息交割。

  (6)货币互换:拟开展货币互换业务与金融机构约定将公司目前外币借款本金及浮动利率锁定为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固定利率,并在约定时间根据锁定的汇率及利率进行交割。

  (四)交易期限:交割期限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及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二)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循此制度执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前,由公司财务部门评估衍生品的业务风险,分析该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并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领导审批。涉及衍生品交易的相关工作部门配备了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相关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交易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交易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6、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产品涉及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也有部分的欧元、港币、日元等其他币种。目前,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锁定成本、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交易对手提供的价格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公司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健全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循此制度执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76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二路131号欧菲光总部研发中心B栋18层”(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同步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7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8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4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3年9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亮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9月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9月8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7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3-07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单笔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交割期限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二路131号欧菲光总部研发中心B栋18层”(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备案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3年9月8日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五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7。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7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5: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监事讨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3-07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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