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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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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3年8月11日发出。会议应参加投票监事7人,实到参加投票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发放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3年09月05日对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035亿元(含税)。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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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

  ●最后交易日:2023年09月01日(星期五)

  ●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

  ●除息日: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

  ●股息发放日:2023年09月05日(星期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4;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的股息发放方案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先股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09月05日,按照南银优2票面股息率4.0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03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3年09月0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南银优2股东。

  3.扣税情况:对于持有南银优2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7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日期

  根据本公司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约定,优先股每年的付息日为该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南银优2将于2023年09月05日实施本次股息发放,具体实施日期如下:

  1.最后交易日:2023年09月01日(星期五)

  2.股权登记日: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

  4.股息发放日:2023年09月05日(星期二)

  三、股息发放实施方法

  本次全体南银优2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1.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电话:(025)86775067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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