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
身份证件及完善身份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续推进投资者身份信息完善工作,特提示您留意和配合以下事项:身份信息存在缺失、过期、错误或已发生变化的投资者,应尽快至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身份信息。其中:

  1. 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限。

  2. 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址、通讯地址、经营范围、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联系电话;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类型、证件号码和证件有效期;受益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和地址。

  对于自然人及非自然人投资者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或已过有效期,且未在合理期限内补充完善的,本公司有权陆续采取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等措施,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本公司在进行上述投资者身份基本信息完善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支付密码、交易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x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997-0188 进行相关咨询。

  特此公告。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8月21日起增加通华财富作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办理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及期限以销售机构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