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3-049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遵循《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22年11月27日至2023年5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8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无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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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的记录,并结合筹划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策划、论证、决策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及时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根据公司核查及上表所列示的激励对象及项目工作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其本人或其近亲属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激励对象及项目工作人员在知悉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未向任何人员透露。上表所列示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未受知悉公司可能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的影响,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3-050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18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及2023年8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18股(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96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7,040,569.00元人民币减至147,038,051.00元人民币。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方式如下: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19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3、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
4、联系人:董秘办
5、联系电话:(010)57648016
6、传真:(010)57648019
7、邮箱:investors@topsrx.com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5168 证券简称:三人行 公告编号:2023-048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C座12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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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俊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因工作原因,董事王川、张昊、郭献维、丁俊杰及廖冠民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达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陈胜先生线上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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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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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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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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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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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4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人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独立董事刘守豹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1-3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3、议案1-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拟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第1-3项议案的表决,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对象回避第4项议案的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高峰、张子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