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盛”)的通知,获悉江西鑫盛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办理了延期购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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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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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韩盛龙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曾吉勇先生“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的限售股份为高管锁定股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3年6月28日已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30万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用于其自身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
2、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未来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9%,对应的融资额为1,4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9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对应的融资额为1,600万元。
3、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收回投资收益、获得股票分红、自筹资金等,资金偿付能力能够得到保障。
4、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鑫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延期质押、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资金偿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延期质押申请表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