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23年8月21日起,华泰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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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 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
(2) 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2. 其他事项
(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 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C份额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两者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3)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 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6)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华泰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华泰证券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 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
四、费率优惠
活动起始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结束时间以华泰证券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华泰证券代销的上述列表中可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华泰证券网站公示为准。
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 具体投资者范围、办理平台及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1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除上述要素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和021-3878 9555)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
附件:相关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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