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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银行一般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浙02执727号之三]以及通过财务部查询获悉,公司银行一般账户被冻结,上述案件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仲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本次银行一般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锦诚支行
被冻结金额:600万元
二、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银行一般账户冻结事项。公司将与法院、申请人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账户冻结并恢复正常状态。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银行一般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不会造成影响,目前公司仍有可用银行账户可使用,因此上述影响属于可控范围,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公司将积极与法院、申请人协商,争取早日解除账户冻结并恢复正常状态。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