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35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4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35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23年8月25日
●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
●除息日:2023年8月28日
●股息发放日:2023年8月29日
一、通过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合同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本次第四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5;优先股简称:中行优4)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28日
2.最后交易日:2023年8月25日
3.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
4.除息日:2023年8月28日
5.股息发放日:2023年8月29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23年8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四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4.35%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35元(税前)。以第四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2.7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11.745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35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四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四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电话:(8610)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