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82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仔食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0号)核准,公司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对象发行47,899,159股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999,996.0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860,023.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139,972.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划至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110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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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834.45万元(活期)。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995.23万元,其中2023年1-6月已使用9,995.2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本公司及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9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及中信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5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账号638060502)、子公司平江县劲仔食品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8111601010900646909)、(8111601011600646910)、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长沙雨花亭支行(8111601011300675473)共开设了4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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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7,14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湘卤风味休闲食品智能生产项目”及“新一代风味休闲食品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咚咚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对应增加平江县三阳大道东侧、长寿路南侧土地为实施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2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016.80万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3)110004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本报告“二、/(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10,834.45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7,140.00 万元,后续将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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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劲仔食品 公告编号:2023-083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A座写字楼46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数量230,230,0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0410%。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数量210,198,3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6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0,031,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409%。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20,031,7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4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0,031,6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409%。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3个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227,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0,028,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227,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028,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0,227,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028,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