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8月21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或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等规定媒介披露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7-008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9日
附件:相关基金产品名单及费率调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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