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0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金史平先生。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孙兆荣先生、董事徐惠先生、独立董事关东捷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独立董事王震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高冬冬先生、副总经理钱惠平先生、副总经理杨家骅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2023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如持有公司股票)均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婧婕、刘浩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