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l
一、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概述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或“转让方”)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舍科技”或“收购方”)于2023年6月5日签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其所持公司503,301,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慧舍科技(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如本次交易事项最终实施,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2023年6月8日,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慧舍科技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慧舍科技已支付磋商诚意金及第一期款项人民币6,000万元。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8月5日,交易双方签署了《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慧舍科技已向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支付了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公司控制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1.根据《关于调整付款安排的协议书》的约定,2023年8月16日,公司已与收购方慧舍科技指定的供应链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在电子信息产业相关供应链或贸易合作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双方将在框架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
2.2023年8月16日,在框架协议项下,公司已与供应商以及上述供应链企业三方签订了供应链服务协议(协议涉及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委托供应链企业开展代理采购的供应链服务,即供应链企业按照公司与供应商确定的采购订单条款,由供应链企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订单,垫付资金代理采购上述指定货物。后续在框架协议项下开展的供应链服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的《通知函》,要求慧舍科技尽快落地上述协议事项,并要求慧舍科技在2023年8月21日24:00前给予上市公司进一步的资金支持,若达不成上述要求,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权终止本次交易。
4.目前交易双方正在推进公司控制权转让事项,相关审批程序仍在进行中。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尚需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相关程序,尚需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且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上述审批、确认手续是否可以通过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各方未能依约履行义务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