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为了满足纬达光电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在佛塑三水工业园投资新建厂房及土建配套工程。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将厂房及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除外)租赁给纬达光电三期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工程施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征收公司部分土地和房屋事项
为了顺利实施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公司下属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的经营场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站前路26号,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纳入此次征收范围。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经纬分公司地块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补充协议》。2023年7月19日,公司与征收中心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及《补充协议》(员工经济补偿),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收到第一期征收补偿款 94,343,185.94 元,于2023年7月28日收到征收中心支付的员工经济补偿总额人民币 71,528,865.16 元,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款,公司已按约定全部支付给经纬分公司员工。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征收中心支付的第二期征收补偿款220,134,100.52元。至此,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314,477,286.46元,公司已全部收取完毕。公司收到的上述征收补偿款,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63、2023-28、2023-32、2023-33、2023-36)。
(3)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2023年6月1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经纬分公司投资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公司下属经纬分公司拟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23,299.03万元建设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国内编织材料领域的市场地位。项目资金来源为经纬分公司自筹及向银行融资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
2022年7月8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扩大偏光膜产能,增强技术研发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纬达光电拟投资49,888.44万元在佛山市三水区佛塑三水工业园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生产线设备采购等工作。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强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39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项目公司为新设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变化、技术研发、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2.本项目为研发项目,研发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技术、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不成功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为了推动偏光片业务向上游产业链延伸,整合科研资源,积极打造国有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研发偏光片用液晶涂布膜(以下简称本项目)。
广东省广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为公司、广新研究院的同一控股股东;广新研究院也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黄活阳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纬达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纬达光电与广新研究院存在关联关系,本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唐强、王磊、周磊回避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方一(即关联方)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1302房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
法定代表人:高上
注册资本:33,334万元
主营业务:研究和实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主要股东:广新集团持股90%,佛塑科技持股3.333%,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持股3.333%,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33%。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广新研究院资产总额34,397.89万元,净资产33,827.9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5.09万元,净利润1,045.3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广新集团为公司、广新研究院的同一控股股东;广新研究院也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裁黄活阳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纬达光电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公司、纬达光电与广新研究院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广新研究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方二
公司名称: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9号之1座、3座、4座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成立时间:2004年1月
法定代表人:李铭全
注册资本:15,365.6204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偏光膜、光电材料、光学薄膜及光电胶粘制品,产品研发、技术服务及委托加工、销售偏光眼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佛塑科技持股38.419%,亚化光电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5.799%,亚化国际(股)公司持股15.635%,佛山市三水区昱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48%,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股25.000%。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信用情况:纬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待定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各出资方的自有资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待定
经营范围(拟定):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电子器件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各出资方的投资规模及持股比例:
■
以上项目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纬达光电本着资源整合共享、平等互利的原则,拟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广新研究院出资2,000万元,占比50%,佛塑科技出资500万元,占比12.50%,纬达光电出资1,500万元,占比37.50%。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公司主要研发偏光片用液晶涂布膜,是在纬达光电现有偏光片业务向上游产业链进行延伸,与纬达光电现有产品和业务是分割开的,与公司、纬达光电均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项目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利于纬达光电从偏光片行业向上游原材料发展的战略目标,增强核心竞争力,厚植科技型企业发展优势,积极打造国有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具有积极影响。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广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19.74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对本项目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已知公司拟与广新研究院、纬达光电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研发偏光片用液晶涂布膜,并事先认真审阅了交易方情况、本项目的相关材料等。本项目符合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纬达光电的偏光片业务向上游产业链进行延伸。本项目与公司、纬达光电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4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租赁事项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手方仍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总出租面积为4,123.8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租赁挂牌价格为27元/平方米/月(即111,344.49元/月),免租期六个月,从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10%。预计租金收入累计约1,600万元(含税)。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物业公开挂牌出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租赁事项采取公开挂牌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进展披露相关情况。
三、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业: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
2.租赁面积:4,123.87平方米。
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4.租赁挂牌价格:27元/平方米/月(即111,344.49元/月),免租期六个月,从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10%。租赁保证金40万元。
5.定价依据:根据广东京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京评字JX【2023】ABN040141号”《房地产租金估价报告》,以2023年4月23日为价值时点对租赁标的的租金市场价值评估,租赁标的月租金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07,810元,年租金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293,720元。本次租赁挂牌价格参照评估价值、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租赁事项能否成交及最终成交价格、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等相关事宜。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以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租自有物业,租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租赁期限为十年,预计租金收入累计约1,600万元。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4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61名、注册会计师32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4.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万元。2022年度为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9,085.74万元,公司所在行业为制造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宇瞳光学、比音勒芬、生益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宇瞳光学、纬达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宁宇妮、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朝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其中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82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事前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及执业质量进行充分了解,经认真审核,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已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通过了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及其过往对公司年度审计和内控审计情况,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独立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4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11: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等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3年9月5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黄家泳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3年9月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9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9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委托人须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思决定。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如为法人或机构须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3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4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唐强、王磊、周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有关财务核销依据、审批权限等内容。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清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物业公开挂牌出租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已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荣、李震东、肖继辉已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4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4日以电话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项目公司开展液晶涂布膜研发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研发偏光片用液晶涂布膜。本项目符合公司及纬达光电的“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利于纬达光电从偏光片行业向上游原材料发展的战略目标,增强核心竞争力,厚植科技型企业发展优势,积极打造国有企业原创技术策源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与公司、纬达光电不存在同业竞争,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经验,业务水平较高,工作态度认真严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3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