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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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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158                                         公司简称:优刻得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19年3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共同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持有的A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B类股份。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19年3月17日,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10% 以上。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华琨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合计为97,688,245股 A类股份,其中季昕华持有A类股份50,831,173股,莫显峰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华琨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

  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i)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iv)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上述第(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3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917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23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43,955,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7,313,137.54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641,862.46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6,716,871.8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924,990.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17号《验资报告》。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19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89,9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8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86,277.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463,252,894.48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8,227,421.47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其他手续费人民币29,115.87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共计92,024,154.55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60,156,567.24元:

  1、首次发行

  ■

  2、定向增发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南翔支行(以下合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5月20日会同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25日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2月8日会同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内蒙古优刻得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多媒体云平台项目”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7.84%、“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平台项目”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2.07%、“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承诺预计内部收益率为23.71%。

  注5:本表的实际效益包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对应的收入、成本及相关费用,累计实现效益是募投项目从2019年3月至2023年6月的利润总额,注4中募投项目第一年开始部署服务器即产生收入,预计至第五年全部服务器部署完成。截至2023年0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陆续投入中。

  注6:“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建设期为4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4.45%,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10.10年。截至2023年06月30日,乌兰察布项目一期数据机房楼及一栋综合办公楼全部投入运营,自建110KV变电站已正式通电投运;二期规划建设的C机房楼、G仓储楼完成土建工程,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B机房楼完成主体结构施工。

  注7:“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期为3年,数据中心投产后,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2.79%,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8.13年。截至2023年06月30日,青浦一期项目土建部分全部验收完成;机电部分1B#楼机柜全部实施完成,测试完成并全部交付使用,自建110kv变电站双路外市电全部送电完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3-03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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