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5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有效期至2024年6月1日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授信品种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1亿元。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条件及满足运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香港”)拟向境外银团申请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港币贷款额度,用于置换其因支付全面要约收购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原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的对价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的贷款余额及一般营运资本等。珠海港香港拟在银团代理行开立利息储备帐户进行质押,并由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贷款、担保等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尚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政府机构审核登记。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2年,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及置换他行贷款等。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57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1亿元,有效期至2024年6月1日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中的授信品种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1亿元。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2年12月13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57224X
4、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升平大道东336号厂房325室
5、注册资本:26,5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张少炜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珠海港物流100%股权
9、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城市配送运输服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等业务。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物流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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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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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及方式:公司拟为珠海港物流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2.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中的授信品种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为1亿元。
(二)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三)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物流作为公司物流供应链业务的重要平台,是公司“物流中心战略”的实践者,为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上的相关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推进多式联运业务等业务模式。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可以使其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其扩大业务规模。
珠海港物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物流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同时,为保障股东权益,进一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珠海港物流以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70,752.06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20,847.7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15%;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止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5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贷款及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香港”)拟向以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为牵头行的境外银团申请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港币贷款额度,用于置换其因支付全面要约收购珠海港新加坡有限公司(原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的对价而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的贷款余额。截至目前,基于市场因素上述授信额度未使用且已到期,珠海港香港在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的贷款余额为179,769.39万元港币。
现为进一步优化贷款条件及满足运营需求,珠海港香港拟向境外银团申请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港币贷款额度,用于置换上述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贷款余额及一般营运资本等。珠海港香港拟在银团代理行开立利息储备帐户进行质押,并由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贷款、担保等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尚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政府机构审核登记。因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内的公司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3年9月25日
3、公司登记证号码:62087771-000-09-19-4
4、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37-139号三台大厦12字楼全层
5、注册资本:211,493,400元港币
6、法定代表人:陈虹
7、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8、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珠海港香港100%股权。
9、主营业务:贸易、物流服务、信息咨询、股权投资。
10、信用情况:珠海港香港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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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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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珠海港香港拟向境外银团申请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20亿元港币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金融机构审批为准),贷款利率以提款日最新市场报价为准,用于置换其在招商银行香港分行的贷款余额及一般营运资本等。
(二)担保方式
(1)珠海港香港拟在银团代理行开立利息储备帐户进行质押;
(2)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珠海港香港本次向境外银团申请贷款,主要用于置换原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贷款余额及一般营运资本等,公司及珠海港香港为此提供担保可以使珠海港香港获取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现有贷款条件,充分盘活公司资源。
珠海港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其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同时,为保障股东权益,进一步有效降低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珠海港香港以保证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70,752.06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20,847.7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5.15%;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止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5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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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8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48;传真:0756-3321889;联系人:李然、蔡晓鹏。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六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8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9月4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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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3年 月日 有限期限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