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44,047,486元。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公司与广东瑞谷光网通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厉浩先生、厉凤翔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厉浩先生、厉凤翔先生所持有的瑞谷光网55.626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50.24万元,定价依据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 01-833 号。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购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3年9月4日 15:00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8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含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于2023年8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4日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高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于2023年8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