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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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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07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黄长庚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王丹女士、吉田谕史先生、周闽先生、独立董事程文文先生、朱浩淼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监事许继松先生、余牧先生、深谷芳竹先生、陈光鸿先生、谢小彤先生、聂鑫森先生、张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其中,议案1、议案2、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陈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07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0)。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次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18,459,200股变更为1,418,285,2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418,459,200元减少为1,418,285,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由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并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手续。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楼。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0月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冯锦东、苏丽玉。

  4、联系电话:0592-5363856。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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