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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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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后,本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刊登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并组织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3、《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

  4、《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博时颐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3年7月15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8月1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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