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4 证券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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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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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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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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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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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1、卓邦新能源年产2万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取得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03);
2、威远药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方式增加注册资本,并变更经营范围。本次增资完成后,威远药业注册资本将从5,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11);
3、威远生化年产10,000吨精草铵膦建设项目取得由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发布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33);
4、利民化学拟投资建设植保产品系列技改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3-043)。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9: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批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3年8月1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向真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2023年8月1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