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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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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

  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8月4日以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含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梁逍,董事、副总经理刘常进,董事谭柏及独立董事谭学、高丽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号)。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号)。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8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年8月1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在原有经营范围上增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等相关业务,同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全国统一经营范围登记标准化内容,公司调整后经营范围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上述变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内容详见下述对照表。

  ■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55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闫军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与会董事书面表决并一致同意聘任勉玉龙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安全总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勉玉龙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勉玉龙先生个人简历

  勉玉龙,男,1969年6月出生,注册安全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曾任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科长。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5日16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5日

  至2023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3年8月29日、30日北京时间10:00-19: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3年8月30日(19: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阳贤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

  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运营数据

  ■

  注:1.天然气销量中包括贸易销售量。

  2.甲醇、煤基油品及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中均包括贸易销售量。

  3.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白石湖露天煤矿列入国家发改委保供煤矿名单。

  二、简要说明

  2023年第二季度,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外溢效益突出及地缘政治冲突对国际能源市场影响减弱,叠加国内经济复苏缓慢,下游能源及化工产品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国内煤炭、天然气、甲醇等主要能源及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并保持弱势运行态势。

  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守牢安全红线和环保底线,狠抓过程管控,全面实施“降消耗、保质量、增效益、促安全”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合理安排项目年度检修工作,实现了稳健发展。

  二季度,公司实现煤炭销量(含提质煤)729.61万吨,同比增长25.75%;主要煤化工装置受为期20天的年度检修影响,煤化工产品产量同比有所下降,煤化工产品销量(含贸易量)99万吨,同比增长32.28%;国贸公司顺应市场形势,及时创新经营模式,注重以利润为导向的销售策略,公司整体实现LNG销量共计295,167.38万方,同比增长129.76%。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3年8月4日以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1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王毅、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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