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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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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6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上述准则解释。公司在首次执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单项交易涉及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相关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具体调整如下:

  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增加3,981,187.32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增加3,896,245.31元,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增加75.33元,未分配利润调整增加44,239.16元,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增加40,627.52元;对2022年1-6月合并利润表项目的调整,所得税费用调整减少15,598.26元,少数股东损益调整增加6,346.46元。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向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协议转让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向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具体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2、2022年度权益分派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具体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5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6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5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6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6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文件,青鸟消防本次发行不超过97,949,271股新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由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74,422,182股。截止2022年11月3日,本公司已收到承销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付认购对象缴付的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786,876,589.82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50,032,544.51元后的募集资金1,736,844,045.31元。所有认购对象均以货币方式出资,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日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139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7月 21日签署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青鸟消防安全产业园项目、绵阳产业基地升级改扩建项目和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63,900,840.38元,2023年1-6月投入使用募集资金143,904,307.70元,其中项目支出100,340,324.18元,募集资金置换资金43,563,983.52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272,943,204.93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20,507,496.84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185,112.32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1,295,635,814.09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92,635,814.09元,临时补流303,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安徽青鸟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9日,公司、四川久远智能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356.40万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2]第 010947号)。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0,3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使用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295,635,814.0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6月,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3-062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本次变更主要涉及租赁交易,对于“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将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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