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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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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议案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3.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6,124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和《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3年8月15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3-04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3年8月16日在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杰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公告》。

  其中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3-048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3年8月16日在内蒙古兰太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先生,监事许鸿坤先生、刘发明先生、王敏女士现场参加会议;监事韩长纯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报制作及报送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3-049

  中盐化工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根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结合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申请,将12名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86,124股进行回购注销。近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和《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完成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如下修订:

  ■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相关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3-05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以下简称“盐碱分公司”)是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公司。盐碱分公司精制盐产能为20万吨/年,主要为公司精细化工提供原材料,有少量食用盐外销。随着公司精细化工产品负荷的逐步提升和周边市场需求增加,现有装置已不能满足金属钠产品生产用盐需求。为满足金属钠生产用盐及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及土地,改造为年产20万吨金属钠盐生产装置。

  ●吉盐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盐碱分公司为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是公司的分公司。盐碱分公司精制盐产能为20万吨/年,主要为公司精细化工提供原材料,有少量食用盐外销。随着公司精细化工产品负荷的逐步提升和周边市场需求增加,现有装置已不能满足金属钠产品生产用盐需求。为满足金属钠生产用盐及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及土地,改造为年产20万吨金属钠盐生产装置。

  吉盐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盐碱分公司为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吉盐化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吉盐化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贺兰区人民路中盐综合科技楼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001174447212

  5.法定代表人:李德禄

  6.注册资本:188,765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工业纯碱、食用碱的生产与销售;电力生产;电器维修;水电暖供应;餐饮住宿;物业管理;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设备租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给排水、水暖设施安装、维修;水井维护;机械设备及电仪设备安装、维修、租赁;土建工程;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检定服务(凭资质经营)。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资产为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房屋均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号为蒙房权证阿拉善左旗字第118011103134号,证载权利人为阿拉善盟吉碱制钙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为吉盐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土地使用权共计1宗,证载面积为86,664.70平方米,土地证编号为阿左国用(2013)第1724号,证载权利人为阿拉善盟吉碱制钙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为吉盐化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吉盐化集团《关于对阿拉善盟吉盐化建材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吉碱制钙有限责任进行清算注销的股东会决议》中盐吉盐化财字〔2019〕38号文件,阿拉善盟吉碱制钙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由吉盐化集团继承;同时吉盐化集团已出具相关产权声明,承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全部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争议。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设备,吉盐化集团已出具相关产权声明,承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设备类资产均归其所有,不存在争议。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交易氯化钙装置资产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合计为11,025.18万元,已累计折旧7,461.85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3,563.33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15.52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面净额447.81万元。

  项目土地原值为352.09万元,土地使用要面积为86,664.70平方米,2013年11月18日办理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土地到期日为2063年10月28日。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式

  2023年7月吉盐化集团和盐碱分公司双方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进行资产收购之事宜所涉及的吉盐化集团部分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8455号),经评估委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830.38万元。

  (二)评估情况说明

  1.评估事务所: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企业资产评估业务的公司,具有资产评估相关资质。

  2.评估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

  3.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评估对象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不具备独立获利能力,因此,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本次评估能够通过投资估算及向设备生产厂家询价的方式获得委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获得房屋建构筑物及设备的成新率,具备采用成本法评估的条件,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

  本次评估对象中的土地使用权,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结合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委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和当地土地市场状况,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账面净值3,563.33万元,评估价值2,830.38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盐碱分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以现金方式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交易价格为2,830.38万元。

  2023 年 8 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后,公司与吉盐化集团就上述收购事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并已经各方签字生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中盐化工盐碱分公司与吉盐化集团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二)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

  (三)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评估报告。以评估估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为2,830.38万元。

  (四)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本次交易的对价全部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中盐化工盐碱分公司与吉盐化集团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后支付。

  (五)交割

  吉盐化集团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中盐化工盐碱分公司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手续。

  (六)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违约责任条款

  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1.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

  六、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利用氯化钙装置升级节能改造生产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盐碱分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

  将现有氯化钙装置改造为MVR热压制盐装置生产高纯度金属钠盐。充分利用现有氯化钙三效蒸发装置、公辅设施,改造后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

  (四)项目总投资

  项目建设计划投资总资金4,905.58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在生产期内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0,617.53万元,正常年利润总额为2,689.59万元,年均净利润2,016.99万元,项目建设期1.5年。

  七、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一)法律、合规风险与应对措施

  此次受让氯化钙项目土地和资产权属清晰,并经过专业机构评估。本项目交易双方均具有合法资格,交易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不存在法律与合规风险。

  (二)资金风险与应对措施

  本次关联交易及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公司一直持续经营,资金流充足,本次交易及项目建设不需要贷款,无资金风险。

  (三)技术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本工程采用MVR蒸发制盐技术,该技术具备先进、成熟、节能的工艺技术特点。在国内外众多制盐企业、废水处理企业等领域成功实施,不存在技术风险。

  (四)市场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本技术改造项目的产品高纯度金属钠盐主要供公司内部金属钠生产使用,少量销往周边金属钠厂,受外部盐业市场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市场风险较小、可控。

  八、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必要性

  1.充分利用氯化钙资产,节约项目建设投资

  盐碱分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改造建设金属钠盐项目,可节约项目建设投资。拟建金属钠盐项目采用MVR热压制盐工艺,其蒸发部分与氯化钙装置中的三效氯化钙蒸发系统基本相同,生产主装置可充分利用原I效、II效、III效蒸发室进行局部改造,氯化钙装置主厂房及蒸汽、循环水、电力等公辅工程可全部利用,可大大节约项目建设投资。

  2.节能降耗,满足金属钠生产用盐需求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0万吨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公司金属钠用盐及周边市场需求。另外,目前盐碱分公司现有真空制盐装置蒸汽消耗约1.24吨汽/吨盐,电消耗约56度/吨盐。本项目采用二次蒸汽机械压缩(MVR)工艺,蒸汽消耗约0.13吨/吨盐,电消耗约182.82度/吨盐,能耗较原精盐生产线降低约55.19kgce/t。按20万吨产能计算,年节约标准煤11,038吨,项目节能效果非常明显。

  3.项目建成后可优化盐碱分公司产品结构及人员配置,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全员劳动生产率

  本项目建成后,盐碱分公司可进一步实现产品结构及人员的调整优化。一是可停产工艺落后的1条10万吨/年真空制盐生产线和30万吨/年除钙盐生产线,盐碱分公司在总体产能减少的前提下,产品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同时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整体盈利水平;二是通过优化人员配置,可节约盐碱分公司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盐碱分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吉盐化集团氯化钙装置资产改造建设金属钠盐项目,可充分利用氯化钙装置设备设施,节约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实施后,可满足金属钠等产品对高纯工业盐的原料需求,降低生产成本和产品综合能耗。

  九、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本次交易由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该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等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价值公允。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盐碱分公司本次购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氯化钙装置资产暨关联交易并投资建设高纯度金属钠盐项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3-05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

  二、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精细化工产品金属钠终端市场需求收缩,售价同比降幅14.62%; 氯酸钠市场需求有所回升,价格同比上涨8.62%;基础化工产品因市场需求影响,价格维持弱势,其中聚氯乙烯、糊树脂、烧碱本期同比降幅31.8%、21.86%、11.66%;纯碱产品售价同比降幅3.32%;医药产品苁蓉益肾颗粒价格同比持平。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逐步回落,其中煤炭市场供应逐步企稳,价格同比降幅较大;原盐市场供给量提升叠加下游产业承压因素影响,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降幅25.54%;石灰石受周边企业开采率影响,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7.64%;液氨、甘草浸粉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小幅下跌。

  三、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涉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公司代码:600328                                公司简称:中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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