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8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公告编号:2023-65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5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吴韵璇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高少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志华、廖明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上网公告文件

  1.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