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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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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长期深耕化工物流领域,基于20多年的专业化行业运营,公司与众多国内外著名化工企业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巴斯夫集团、陶氏集团、阿克苏集团、PPG工业、佐敦集团、阿科玛集团、万华化学等全球最著名的跨国化工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客户数量已超5,000个,建立了良好的品牌效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募投项目选址地大多贴近化工园区,一方面可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并确保区域内意向性订单充足,另一方面可依托知名客户在当地的品牌效应以及区域化工产业“链式集聚”属性充分挖掘上下游潜在市场机会。因此,公司积累的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是本次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公司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结合国家法规与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四)完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境外发行GDR新增境内基础A股股份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及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及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96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该报告已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对其出具了独立意见及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7号)核准,2018年7月,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12.00万股,发行价为11.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9,612,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0,434,409.4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177,990.58元。

  该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7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18]17331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4号)核准,2021年3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747,452股,发行价格为112.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58.2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7,358.5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8,982,599.70元。

  该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1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10522号《验资报告》。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5号)核准,2022年9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23,88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388,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0,949,858.7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438,141.28元。

  该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64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扩展相关业务。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9年3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增加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存储”),并以2,300.00万元募集资金对密尔克卫化工储存进行增资;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延长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及其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控股”)。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布局运营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增加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密尔克卫控股、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8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3,219,436.6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72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1,192,161.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5,215,645.7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均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9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万元、同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经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35,000.00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型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理财尚未赎回金额为311,693,896.21元。

  (五)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0.00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0.00%。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982,599.70元,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为240,200,181.8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2.06%,除扩建20000平方米丙类仓库项目外,其余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1,438,141.28元,尚未使用金额(含利息)为183,839,189.19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1.34%,除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扩建普货仓库建设项目外,其余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0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826.67万元(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结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28,487,201.6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银行账号03003644927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215,093.65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银行账号310066933018800012936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570,265.68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银行账号03003861081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701,842.36元。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作销户处理。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除扩建20000平方米丙类仓库项目外,其余投资项目均未建设完毕,无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除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扩建普货仓库建设项目外,其余投资项目未全部建设完毕,无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4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附件5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和附件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智能化物流安全管理项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管理平台项目新建项目由于并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并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600万债权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公司在华东地区的运输能力和业务布局,由于并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由于并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辽宁鼎铭化工物流基地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工程已于2019年下半年竣工,集装罐清洗、危品存放等业务均已投产,但2020-2022年受外部环境影响,产能尚未完全释放,公司已积极采取导入新客户、切换原有客户其他订单等方式承接新增产能,2023年产能利用率有所提升,预计项目效益将有所改善。

  铜川鼎铭汽车货运站有限公司铜川汽车货运站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主要由于项目开展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西北区域客户投资项目延期,原预期的配套业务需求没有显著增长。公司已积极采取导入新客户、切换原有客户其他订单等方式承接新增产能。由于客户导入周期及订单产品切换原因,叠加人工成本上涨因素,未能实现预期效益。随着2022年仓库业务结构调整、快周转业务增加,同时对接西部新增危险品仓储需求,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该项目效益持续增强,预计未来能够达到预期。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扩建20000平方米丙类仓库项目不涉及,其余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计算累计实现效益。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扩建普货仓库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工程已竣工,该项目处于试运营阶段,于2022年5月26日取得经营所需资质,并于2022年6月投产,产能开始逐步释放。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除上述项目外,其余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计算累计实现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收购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汽运”)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600万债权。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21年12月7日,化工汽运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化工汽运10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化工汽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化工汽运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上述2020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3、化工汽运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不涉及业绩承诺或其他承诺事项。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已将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19年至今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5.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6.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0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金额为14,582,440.18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8,487,201.69元,与天职业字[2021]11146-2号《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披露一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利息收入。

  

  附件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4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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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因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效益是利润总额,因此各年实际效益与承诺效益口径保持一致,披露利润总额。

  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3:部分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附件5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除扩建20000平方米丙类仓库项目外,截止日其余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计算实际效益和累计产能利用率。

  附件6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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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扩建普货仓库建设项目外,截止日其余投资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法计算实际效益和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2: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改扩建普货仓库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具体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情况”。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97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制定GDR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及终止实施《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2022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制订GDR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鉴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6号: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指引》等关于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新规则实施,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并在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形成GDR上市后适用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草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对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现行有效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要求,故无需另行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规则(草案)》”)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规则(草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终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GDR上市后适用)〉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与现行有效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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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与现行有效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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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与现行有效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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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101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7.02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0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384,094股减少至164,371,594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164,384,094元减少至164,371,59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28日(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石旭、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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