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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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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997,761,823[(1,037,205,556-13,907,400-28,600,000)+ 2,860,000*4/6+6,942,000*1/6]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986,971,823[(797,850,428-22,000,000-17,830,000)*1.3+9,271,600*1/6]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礼永

  2023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发行工作。

  因公司近期完成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原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情况

  公司原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19,540万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1,161,666股(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测算);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于2022年3月退休,根据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2.3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037,205,556股减少至1,037,182,15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会议决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相关内容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19,540万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1,154,646股(以2023年8月13日总股本测算);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活动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4:00-16: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悦湖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交流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蔡礼永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3年8月16日前(8:30-11:30,13:30-16:00)

  (3)联系人:黄志强、郑婷燕

  (4)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

  (5)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所关注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等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七名,董事章卡鹏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因出差在外分别委托董事张三云先生、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礼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因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完成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合计2.3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037,205,556股减少至1,037,182,156股,根据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部分子公司滚存利润进行分配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对浙江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上海伟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服饰有限公司、深圳市伟星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联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等6家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20,797,545.62元,实际分配利润200,0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将增加母公司报表利润,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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