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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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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42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帅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刘臻先生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刘臻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选举薛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4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刘臻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刘臻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刘臻先生辞去监事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臻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监事会对刘臻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刘臻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薛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薛辉,女,197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机械工程硕士。2000年6月本科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精密仪器系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2000年7月至今,于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从事光学精密仪器设计研发工作,现任安徽光机所光学工程中心主任,兼任合肥合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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