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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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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

  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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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3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春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上述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14日

  报备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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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5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431,600张,票面金额100元/张,发行总额84,316.00万元,发行费用1,52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资金于2017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2,114.23万元对济川有限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的股份。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50,680.00万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51,772,031.38元对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元对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 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7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0年9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注销其在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8月,公司会同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39.9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账户节余利息30,899.81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经销户。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注3:余额包含湖北济川转入的节余利息30,899.81元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两个募投项目转入的节余利息256,157.93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67,952.3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31.38元;本公司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2年8月已注销,截至注销日该账户包含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减免的发行费用合计415,122.11元。账户节余2,240,591.51元已经转入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115926029300428638)。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注3:2022年8月公司注销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15926029300520536、11159260293005196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759.3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3号液体楼新建项目用于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和健胃消食口服液的生产,高架库用于成品、原辅材料等的存放,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高架库主要用于成品以及原辅料的存放,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口服液塑瓶车间新建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危化品库主要用于危化品的存放,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科制药新厂区,选址在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用于处理中药材,生产颗粒剂、片剂、胶囊剂、橡胶膏剂、软膏剂、贴膏剂、散剂。杨凌医药生产基地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综合原料药车间新建项目用于主要用于生产亚甲蓝、盐酸利多卡因、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等原料药,本项目为原料药项目,其产品为半成品,主要为自用。达产后形成原料药产能约100吨,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综上,以上四个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或为东科制药,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均为部分生产过程,并未形成完整的生产线。因此,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93.8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

  (1)项目一中的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提取及其相应的存储仓库,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中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购买中药生产技术以及后续研发、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等,项目实施的主要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和东科制药。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5)项目五中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字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6)项目六中的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主要用于布瓦西坦、罗沙司他、马来酸二甲茚定等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东科制药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0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公司对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

  

  本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6月30日,济川有限尚有89,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济川医学尚有3,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9月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1日、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448.78万元(实际余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因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暂未到期,资金尚未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列示如下:

  “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项目的产品为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的原料药,不对外进行销售。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为尽快占据市场,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前期已通过增加设备、优化排产方法和设备管道等方式,提高了原有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车间的产能,能较好地满足原料药需求。

  考虑到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公司产品结构优化等原因,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产品研发项目”。原项目的建设工作变更前仅开展了桩基工程,募集资金投入较小且该桩基工程亦可以为新项目所用,不会对新项目的建设产生影响。

  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募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募集)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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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动属于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控股”)股权结构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龙祥先生向其子曹飞先生转让部分济川控股股权。该等股权转让行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资产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济川控股发出的《关于股权结构变更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的情况

  近期,公司实际控制人曹龙祥先生与其子曹飞先生签署《江苏济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曹龙祥先生拟将其所持济川控股19.9%的股权转让给曹飞先生。

  曹龙祥先生与曹飞先生为父子关系,济川控股本次股权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资产安排。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曹龙祥先生持有济川控股50.1%股权,曹飞先生持有济川控股49.9%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曹龙祥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济川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16,757,3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2%;济川控股一致行动人西藏济川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曹龙祥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股、46,838,458股,济川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3,595,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5%。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

  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济川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曹龙祥先生。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事项系实际控制人家族内部资产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4日

  公司代码:600566                                      公司简称:济川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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