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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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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网站(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金融时报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广钢气体

  (二)扩位简称:广钢气体股份

  (三)股票代码:688548

  (四)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19,398,521股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29,849,63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其余战略配售投资者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31,939.8521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24,321.956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8.4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8月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78倍。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9.87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1.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3.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55.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58.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2023年8月1日,T-3日),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韬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

  联系人:贺新

  电话:020-81898053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88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联系人:张悦

  电话:021-23180000

  3、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 楼全层

  联系人: 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 0755-83220612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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