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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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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为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本次披露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在上述审批范围内,无需再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

  注:上述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8月10日起不再为公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推进,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合理运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以更好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

  ■

  五、备查文件

  银行理财产品相关的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5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树林、蒋小明先生的通知,鉴于其二人于2016年8月16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即将到期,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陈树林、蒋小明先生于2023年8月11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五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陈树林、蒋小明先生于2016年8月16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就双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事项作出约定,同时约定生效的起止期限为: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且该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若双方未提出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二年。双方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即将到期。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今后的稳步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陈树林、蒋小明先生于2023年8月11日共同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5年。协议签署后,双方于2016年8月16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自动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树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93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5%,蒋小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85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0%。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陈树林

  乙方:蒋小明

  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促进公司今后的稳步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一致行动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1、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应就以下范围的事项(以下称“一致行动事项”)采取一致行动:

  (1)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权、投票权、提案权、提名权等相关权利的行使;

  (2)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3) 指示双方共同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的表决;

  (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 决定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 本协议双方认为应该作为一致行动事项的其他事项。

  2、本协议双方应就1.1中的一致行动事项事先协商,并应尽最大努力争取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本协议的一方无法就1.1中的一致行动事项与本协议的另一方进行事先协商时,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协商。

  3、本协议一方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时,应委托本协议的另一方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双方的投票表决权;如双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时,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双方的投票表决权。

  4、当本协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由甲方作出决定。对此决定,双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或由乙方不作指示而直接委托甲方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5、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6、本协议不因甲方、乙方履行正常程序后的增资、减资或股权转让等行为导致持股比例的变动而无效,如一方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则该协议自动失效。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树林、蒋小明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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