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79,45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73%;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79,642,32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4290%,占公司总股本的8.828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质押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5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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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汇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7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质押手续,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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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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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会根据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二日